查看: 627|回复: 0

申请就悲剧!保姆移民全停滞引发强烈抱怨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5-4-24 09:33:1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居民格雷戈里.西蒙是三个孩子的父亲。他和妻子都全职工作,因此需要雇保姆照顾孩子。
但是联邦政府改革外国住家保姆项目后,他们的申请被一拖再拖,而且没有任何解释。西蒙家现在的保姆9月份就要离开,而他们连雇用外劳的第一步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(LMIA)还没有走完。
去年十月底,移民部长亚历山大宣布了对外国住家保姆项目的改革措施。他表示,改革后整个体系会更有效率。
最主要的改变是允许住家保姆不住在雇主家,并把住家保姆分为照料儿童的和照料老人及病人的两类,每一类一年可接收2750人。新规定从今年1月开始实行。
西蒙夫妇的LMIA申请是去年十月份交上去的。他们上一次雇保姆也是通过外劳项目。那一次的整个程序前后花了八个月,因此西蒙以为快一年的时间绰绰有余。
但是没有想到的是,改革措施开始实施以来,系统内部不知哪里出了问题,事情总是横生枝节。
本地没雇到人
联邦政府的外国住家保姆项目和其他外劳项目一样,在申请之前必须首先证明雇不到加拿大人。
西蒙说,他在当地登了四个星期的广告,但没有一个人来应聘。接下来他们就提出了LMIA的申请,然后就卡在那里了。
他们等了几个星期没有回音,打电话也得不到任何信息。
到了二月份,他们和另外23个打算雇外国保姆的家庭被告知申请材料丢失了,他们只好重新申请。“三天后,政府部门打电话来,说申请已经收到,两周内有回音。”
那是二月底的事。西蒙夫妇直到现在还在等待。
一月份实行新规定以后LMIA停滞
帮助西蒙夫妇处理此事的是一家阿尔伯塔省的劳务公司。该公司的老板卡尔.沃菲尔说,过去的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申请,不论是否被接受,总是能在一到两个月内得到答复。
但是过去四个月来,他的数十名顾客里没有一个人的申请有下文,而政府部门没有任何解释。似乎不仅申请审理停止,连沟通都不顺畅了。
只有LMIA通过了才能开始申请工作许可。沃菲尔说,他的顾客越来越沮丧,每天都有人来问他“为什么?为什么?”但他也不知道答案。
除此以外沃菲尔还有其他的烦恼。因为申请表格有一些变动,他有大约40名顾客的申请需要重填重交。而改动部分其实无足轻重。
负责处理LMIA申请的是就业与社会发展部。该部在2月份曾经回复说,80%的LMIA申请都会在30天内得到处理。涉及住家保姆项目的LMIA没有被单独统计。该部门没有解释这个类别的评估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长时间的拖延。
对西蒙夫妇和其他父母来说,最令他们沮丧的就是“没解释”。西蒙猜测,外国住家保姆项目是受了整个外劳项目的问题的拖累。
他说,即使现在就拿到LMIA,把余下的手续办完很可能也得拖到入冬。他家的保姆9月离开后,他不知道到时候怎么办。“可能得找爷爷奶奶和亲戚朋友临时帮忙。”
外国住家保姆的永久居留权申请也积压严重
外国保姆在加拿大全职工作两年后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。在亚历山大宣布改革措施时,移民部已经积压了6万份来自外国保姆的永久居留权申请。这次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减少积压。具体的计划是在2016年底以前全部处理完毕。
家居保母新制 被轰效率更差
加拿大联邦移民部今年1月实施新的家居保母项目措施後,不少有需要聘请外劳为保母的申请者,抱怨新措施反令申请一再延误,有劳务公司相信是受到整个外劳项目改革案所影响。
根据移民部长亚历山(Chris Alexander)去年底宣布、并於今年元旦正式实施的家居保母改革计划,最主要是允许家居保母不住在雇主家,并把家居保母分为照料儿童的和照料老人及病人的两类,每一类一年可接收2750人。当时亚历山大曾表示,改革後的计画会更有效率。
然而亚省卡加利一位居民西蒙(Gregory Simon)表示,他去年10月递交申请外籍家居保母,但目前仍没有下文,当中连雇用外劳的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 (LMIA)的程序还没有完成,而他现时的保母将於9月离开。
按规定,家居保母属於临时外劳类别,雇主申请一样要有LMIA,在申请前必须首先证明雇不到加拿大人。西蒙表示登了四个星期的广告,没有一个人来应聘。於是就申请LMIA,而问题就卡在这里,一直没有回音。
今年2月他与另外23位申请家居保母的雇主向当局查询,竟然获告知,他们的申请资料遗失了,必须重新申请,大约三天後收到通知说收到申请,两个星期内会有回音。然而到目前为止,仍没有下文。
负责为西蒙申请的劳务公司Preferred Personnel,东主胡尔菲(Carl Wurfel)表示,过去申请LMIA,只须一、两个月就知道结果,但改革措施实行至今近四个月,他为客人提出的申请,没有一宗获通知结果。
由於没有LMIA,就不能申请工作许可。至於向政府一样没有结果,也没有解释延迟的原因。不过胡尔菲相信,事情或许涉及整个临时外劳改革计画,所有低技术的临时外劳,全部都要在4月1前离去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法律申明|用户条约|隐私声明|小黑屋|手机版|联系我们|www.kwcg.ca

GMT-5, 2024-5-20 13:29 , Processed in 0.036912 second(s), 16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21 Comsenz Inc.  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