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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造假5年内禁止再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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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2-22 11:37:1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联邦政府推出“快速移民”(Express Entry),承诺在此系统下将大大加快审批进程。为了协助这个进程的顺利展开,移民部将提高对“虚假陈述”(misrepresentation)申请者的惩罚力度,将原来两年接受重新申请的期限延长至5年。有业内人士指出,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者被发现提供“虚假陈述”,新例将有权将其驱逐出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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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部于今年11月21日宣布实施移民条例中针对“虚假陈述”惩罚的部分,并试用于所有申请的类型,包括各类移民项目、访问签证、学生签证和工签的申请。
移民部长亚历山大(右)早前出席公民入仪议式,颁发公民证书给华裔加人。
ICCRC持牌移民顾问黄国为解释说,“虚假陈述”的意思,是申请人的动机或者其所提供的申请资料,直接或间接的误导了移民官,其中包括申请者提供的表格资料、支持申请的所有文件、移民官员通过电话或实地调查的发现、面试交谈的发现、从第3方拿到的资料以及隐藏付费代理人。
他指出,为了打击在境内提供“虚假陈述”的申请者,新例指引移民部与“加拿大边境服务局”(CBSA)合作,将违规案例直接转移至后者跟进处理,从而能够将查实违规者最终驱逐出境,而5年的处罚期则由离境那天算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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